摘要
习近平主席多次提出中华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古诗文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在“国学热”的社会背景下,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而在新课改和传统文化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教材中古诗文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是当前学术界热点问题。对教材中古诗文的研究离不开对课程标准的研究。因为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这一规定是从法律的角度诠释了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关系。大陆和台湾的语文课程标准(课纲)都反映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视,大陆的《课标》在前言中就提到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日渐增强,现代科学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的交流媒介不断出现,给社会语言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带来新的挑战。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虽然都有重视,但大陆和台湾在课标(课纲)中涉及古诗的教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本研究选取的是大陆于2011年颁布《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大陆《课标》)和台湾于2011年出版的《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语文学习领域(国语文)》(以下简称台湾《课纲》)。
出处
《神州》
2018年第32期130-13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