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三权分置"与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存在着内在的关联。"三权分置"是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创新的制度基础,经营权的抵押融资有助于"三权分置"政策目标的实现。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功能的达成需要农地"三权分置"法制化因应的支撑,这些措施主要有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久不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登记制度的构建等方面。农地价值评估制度、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制度和多层级农地抵押融资风险分担制度的构建也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提供了配套的制度供给。
出处
《江苏农业科学》
2018年第20期370-373,共4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编号:2016BFX013)
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编号:17A630024)
河南农业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编号:CSGI-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