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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法律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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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科技蓬勃发展,互联网迅速普及的背景下,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点缀着人们的生活,以其收益高,门槛低,期限灵活等多种优势,深受广大投资者的偏爱。由于其发展迅猛,给传统金融带来不小的冲击,不仅引起投资者的广泛关注,还引起了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传统金融机构不得不纷纷转型,一时间,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创新层出不穷。由于金融监管没有跟上步伐,在新环境下难免滋生金融犯罪,跑路、诈骗、洗钱这样的名词往往会和互联网金融相连,使得该行业在前景广阔的同时,充满了生存危机。因此,在处理问题金融平台的时候,应当做到充分界定其涉及的法律责任,理清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边界,保证在确定相应法律责任时能够做到科学合理。
作者 张一智
机构地区 贵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第35期124-125,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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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29

  • 1张明楷.网络时代的刑法理念——以刑法的谦抑性为中心[J].人民检察,2014(9):6-12. 被引量:176
  • 2[美]本杰明·卡多佐 苏力译.《司法过程的性质》[M].商务出版社,2000年中文版.第2页.
  • 3《互联网金融首进政府工作报告》,http://news.xinhuanet.corn/fortune/2014-03/05/c-126225356.htm,2014年4月7日访问.
  • 4吴景丽.《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及其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http://www.askmylawyer.cn/news/show.php?itemid=1174,2014年4月7日访问.
  • 5《P2P网贷3月总成交量破百亿》,http://itfinance.jlj.con.cn/2014/04/05094216990919.shtml,2014年4月7日访问.
  • 6《余额宝规模加大,基金公司恐无力承担T+0垫资》,http://iffinance.jlj.corn.cn/2014/04/04102716986585.shtml,2014年4月6日访问.
  • 7胡蝶飞.《互联网金融不能安于“野蛮生长”监管存空白》,《上海法治报》2014年2月18日第A2/A3版.
  • 8《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获国务院批复》,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403/12039389_O.shtml,2014年4月5日访问.
  • 9《央行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五大原则》,http://business.sohu.com/20140325/n397141762.shtml,2014年4月7日访问.
  • 10钮文新.《取缔余额宝》,http://blog.sina.com.cn/s/blog..470dbdldOl02e9tc.html,2014年2月21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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