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西学对于法制的发展起到了无法否定的推动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法学界过于重视自由资本时期的法律思想,提倡私人自治、权利本位以及政府克制。但是,外部性以及大规模私人交易成本过高成为当今社会人类活动的显著特点,政府必须负担起社会管制的任务,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亦然。在虽然理论上众说纷纭,但美国政府管制的范围和程度却在不断拓展和增强。不过,政府管制必然存在"代理人问题",因此,对其从宪法和法律技术等不同层面进行规范非常必要。当今中国不应一味要求政府"退出",而是应该推动改进政府的管制。
出处
《法治社会》
2018年第6期117-126,共10页
Law-Base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