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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目标与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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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税法治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基石,依法治税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财税法律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税。经过各有关部门多年来的共同努力,目前内容简单、争议较少、较易立法的一些财税法律,大都已经制定出台,剩下一些财税立法则内容复杂、争议较多,立法难度也越来越大。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财税立法明显滞后于改革开放进程,一些重要的财税基本法律尚未制定出台,离健全社会主义财税法律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原则精神,我国新时期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与路径主要是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健全完善财税法律体系。与此同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财税部门应严格依法治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收要素,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征税。从现阶段我国财政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完善财税法律体系主要应从制定《税法通则》、制定《纳税人权益保护法》、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角度出发。首先,要抓紧制定《税法通则》,同时相应修改《宪法》。《税法通则》既是统揽税收全局的基本大法,又是各种税收原则和税法规则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不仅要概括列举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赋予纳税人与征税机关同样平等的法律地位,在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法制化的基础上,确保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政策得以全面落实,措施到位有力,更具可操作性。其次,适时制定《纳税人权益保护法》,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制定有实质性内容的、专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并重点从规范纳税人各项主要权益及其保护措施,鼓励纳税人依法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健全税务矛盾和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纳税人法律救助制度等角度出发。再次,尽快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修订税收征管法要以保护纳税人权益为中心,以促进和谐税收建设为目标,为改善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和深化税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 俞光远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1-1,共1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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