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国宪法一般都对代议机关的名称、性质、构成、产生、任期、人数、会期、内部组织、职权等作出规定,在此介绍外国宪法关于代议机关的普遍性规定,或许其中一些有益的经验对我国人大制度的建设及宪法的实施与完善有所帮助。一、代议机关的名称与性质代议机关,又称代表机关,是指由人民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并行使重要的国家权力特别是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我们一般称西方国家的代议机关为“议会”或“国会”,称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为“人民代表机关”。其实,在不同国家的宪法中,代议机关往往有不同的称谓。
出处
《人大研究》
2018年第11期46-52,共7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基金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合宪性审查的体系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18YJA820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