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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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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安排我市4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指标,其中贫困县3个,每个试点县补助1000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领导组的直接指挥下,在保德县、五寨县、忻府区、河曲县等四个试点县的主动探索和积极推动下,我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机构地区 忻州市财政局
出处 《山西财税》 2017年第11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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