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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开启融资新模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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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之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等规定出台后,进一步规范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PPP),对地方各级政府规范举债融资机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 魏晔
机构地区 长治市财政局
出处 《山西财税》 2017年第6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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