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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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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创新四项工作机制,全面夯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基础。一个机构领头。琅琊区检察院在滁州市成立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以来,一直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从三方面加大机构建设:一是重新调整人员,充实未成年人刑事办案检察官;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结合员额检察官制度改革,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三是扩大工作范围,将被害未成年人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两个方面延伸。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从案前向案后延伸。一是调整“健康与法”宣讲团成员,为在校生宣讲法治课。三年来共授课20余场次,受众面达3000余人,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学生用法律呵护青春。二是与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以“廉洁文化进校园”为载体,专门为琅琊区各小学校编制、印发《廉洁文化进校园学生读本》6700册。三是对个案开展事后帮教,实施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实地走访等监护和社会帮教。三个依法处理。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给每一个未成年人改过之机。对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依法不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未遂犯、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对必须起诉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依法提出从轻量刑建议;对可以不判处监禁刑的,依法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8年第22期77-77,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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