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讲法治讲人治、不依法治依情治、不以法治以权治、不用法治用官治等非法治形态。究其原因,主要有治理规则、治理能力、治理协作、治理土壤等方面的因素。实现农村法治化治理,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多措并举进行综合矫正:建立健全涉农法律法规,实现“治有良法”;提高治村干部法治能力,确保“治有良吏”;丰富农村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多方合治”;厚植农村法治文化土壤,确保“官民同治”。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7期61-64,共4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2016年度社科招标课题“农村法治化治理联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6DXKTF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