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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 让社会组织也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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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河县高标准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有组织管、有部门抓、有专人教,努力消除社会组织党建空白点。创新建立“1+N”管理体系,即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社会组织党委、民办教育党委、非公经济商会党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信息互通反馈机制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构建起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格局。组织民政局、教育局等多部门派专员入驻中心、集中办公。同时,在商粮局、司法局、财政局分别成立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站,实现对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民办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并按照党员人数、性质类型等,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区域联建等多种形式健全党组织。在选派熟悉社会组织党建业务的工作人员常驻中心的基础上,清河县还定期聘请外地专家,为社会组织提供工作指导、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
作者 永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8年第23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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