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建筑企业社保费用从行业统筹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建筑业人员包含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及农民工,如何合理收取社保费用,关系着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基本生活。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甲公司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选择6.5%比例自愿参加原则,单位缴纳4.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1.3%,个人不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放假职工按年平均工资60%标准收取。
出处
《财会学习》
2018年第35期183-18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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