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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事故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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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小故事:今年4月,在高速公路上司机张某临时停车,后车司机赵某避让不及,追尾了张某的车,两人下车协商,但未在事故现场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就在赵某从后备箱里取东西时,司机王某从后方驶来追撞了赵某汽车的尾部,将赵某挤压在两车中间,导致三车损坏,赵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与张某均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机构地区 内蒙古大学
出处 《实践》 2018年第12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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