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镇改街道后,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关消失,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不设人民代表大会,相应的人大职能就没有对应的机关来实施。这意味着街道辖区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尤其是监督权的渠道缺失,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出现制度性短板,并且没有在法律和现实层面配套相应的补缺设计。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创新则弥补了这一缺憾,其中党的领导和法治是其运行的两大关键要素。议政代表会议制度在苏州市黄桥街道进行了较有成效的探索,同时还存着着诸多不足,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出处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72-79,共8页
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来苏参加社会实践优秀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