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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宪法在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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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其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在于其全面有效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作者 郝永伟
出处 《人大研究》 2018年第12期1-1,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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