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二元制立法模式是一个既相互独立,又交叉混合、紧密联系的整体,这一立法模式具有"小刑法、大行政法"并立、前置基础性手段与后置保障性手段并用、承接与补充并重等特点。我国特有的文化、权力运行、经济等因素催生了独有的二元制立法模式。在犯罪化浪潮中,我国二元制立法模式不会走向"大刑法"和一元制模式,在宏观上仍只会以小幅犯罪化为主;在微观上会进一步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社会重要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犯罪化,同时对一些长期虚置不用的犯罪以及纯属道德领域、经济领域中的少量犯罪行为予以除罪化。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第9期110-112,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