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3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制度供给侧方面的改革,审批的数量大幅减少、审批的类型开始明晰。与此同时,在审批的系统化、常态化和地方探索的合法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把"放管服"和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打通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快职能转变;通过行政行为法、行政组织法以及行政程序法把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常态化、法制化;通过实质法治的视角解困地方改革的合法性问题。
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63-69,共7页
Administration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