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资料取代了纸质材料,"无纸化办公"已逐渐成为现实。然而,由于受到过去的文件、档案相关管理规定以及观念的束缚,各单位不得不将电子会计资料输出为纸质材料,并悉心保管几十年,造成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针对此问题,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的形式归档保存。此举对于各单位的会计信息化发展乃至信息化的深入应用都将带来深刻的影响。
出处
《商业会计》
2018年第23期92-93,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