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货是经济体日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资产,而政府存货准则又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制定的。政府和企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会计主体,针对这两个会计主体制定的存货准则也会有许多不同之处。文章对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政府存货准则)和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企业存货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二者的异同,最后对政府存货准则提出完善的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2018年第23期105-107,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