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犯罪的规定旨在明确各共同参与人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有单一制和区分制两种模式,扩张的正犯是单一制下的概念,而限制的正犯是区分制下的概念。从属性说是区分制下的产物,其旨在为狭义共犯减轻刑事责任,独立性说缘于教唆未遂的特别规定。间接正犯原本是为了弥补极端从属性说的漏洞而创制的概念,随着限制从属性说的普及和推广已经足以修补处罚上的漏洞和处罚的不均衡。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均没有正犯概念的土壤和养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也不符合犯罪的主体资格,应该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视为刑法上的物,对成年人按照个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第6期21-28,共8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