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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监委会监督履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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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以来,德阳市旌阳区在全区196个行政村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了监委会履职行为,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联络、监督、宣传作用。但根据其近6年来的运行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综合素质较低,监督“不会为”。调查发现,全区村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55岁,普遍偏大;平均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学历较低。他们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不明确,仅局限于村民会议上露个脸、报账单上签个字。个别村监委会主任因年老多病无法正常履职。
作者 王天翼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第24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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