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Chorzow"霍茹夫工厂案确立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和国际法委员会的国家责任条款,非金钱救济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往往不被视为主要选择,这并非ICSID公约起草者所预期。本文通过分析投资条约中的非金钱救济条款及ICSID公约的起草历史,表明仲裁庭作出非金钱救济裁决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分析非金钱救济本身具有节约经济和实现真正救济的两大功能,希望借鉴世界贸易组织体系的经验,认为使用非金钱救济虽然不是万能药,但可能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可持续性的体系。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第1期186-189,共4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