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3亿元,对积极参与中央试点项目申报并获得资金支持的9个市给予奖励。其中,长治市获得奖励2600万元,太原市、阳泉市、忻州市、晋城市分别获得1600万元,晋中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分别获得1000万元。2018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市人民政府积极参加中央重大项目竞争性评审,共争取到中央资金128亿元。其中,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20亿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102亿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资金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