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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章不等于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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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0月,李某应聘到一家书业公司,从事某学科编辑工作。入职当天,李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工作协议书和入职信息登记表。协议书约定了李某的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并约定试用合格后与李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1个月的试用期满后,李某经公司考试合格,顺利转正。公司当天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固定格式的《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三份,但公司并未在该劳动合同的甲方处盖章。不到1个月,李某感觉工作不顺心,便从公司办理了辞职和交接手续。
作者 中工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18年第23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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