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体临床试验是推动医学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重大医学研究成果的取得往往依赖于人体试验的顺利进行。但是,用于试验的新型药物、技术以及器械设备,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均有待考证,这种不确定性[1]致使人体试验相较于常规的医学诊疗需要承受更高的风险。在早期,各类反生命伦理的人体试验屡见不鲜,严重危害了受试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随着各国对人权保障意识的加强,才逐渐对人体试验的实施加以限制,以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出处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8年第12期1626-1628,共3页
Chinese Medical Eth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类基因信息保护法律问题与我国对策研究”(14CFX03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