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什么是“语文素养”呢?在“课程基本理念”中明确提出“语文素养”是“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
出处
《新课程教学(电子版)》
2018年第10期7-8,共2页
Teaching and Learning of New Curricu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