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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迈进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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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同时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此前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全省1000多万待遇领取人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参保城乡居民的关心关爱。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8年第9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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