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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出台细则规范财政资金支付 强化财政资金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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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财政非税业务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召开财政资金安全风险防控安排布置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银行在办理日常财政业务中应落实的风险防控措施,对可疑支付要及时中止支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自治区财政厅认真梳理出财政国库管理资金应规避的主要风险点,制定了《关于加强代理银行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与代理银行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票据传递、月度对账、支付风险预警机制以及统一规范财政专户拨款凭证等八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出处 《新疆财会》 2018年第4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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