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截至11月7日,54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87.3%。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上海、宁夏、湖南、青海等4省市已率先完成水源地环境整治相关任务,并分别建立完善适合本地特色的工作机制。比如,上海研究统筹优化全市产业项目布局,制定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宁夏结合实际,提前谋划,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手册,认真排查,重视反馈,加快划定,立行立改;湖南打出“包片督查”、“专家指导”、“销号备案”等组合拳,为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提供重要保障;青海把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一项大事要事来抓,群策群力,强力推进。
出处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8年第11期90-90,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ircular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