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阶段目标中明确指出:一到二年级的学生应“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三到四年级的学生能“述说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语文新课标对儿童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也强调了语文承担着培养学生情感素养的重要使命。
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X期76-78,共3页
基金
"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星星说儿童剧工作室课题(编号:JDGZS201604)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