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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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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洲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源地。远在17世纪,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形式不断出现,财产的范围不断扩大,在当时的欧洲出现了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从而产生了股权、商号权这样的财产权。为进一步明确这些无形财产的所有权,英国于1623年颁布了《垄断权条例》、1709年制定了《安娜女王法令》,法国于1857年颁布实施了《关于以使用原则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识和商标的法律》,这些就是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标志着专利发明、著作、商标等无形财富具有了法律上财产的意义,知识产权也由此产生。它们对后来资本主义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者 闵森
出处 《中外企业文化》 2018年第11期38-39,共2页 Chinese & Foreign Corporate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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