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这句在教师群体传播极广的话,在课改后常常被误读:一是部分教师强调“教无定法”,忽视对传统教学方法的研究;二是部分教师强调“贵在得法”,迷恋于创造自己的教学方法,追求所谓的教学法创新。笔者认为,“教无定法”重点不在于“无法”,而在于“得法”;“得法”的重点不在于标新立异的“创法”,I而在于对传统教学方法研习后的创新。因此,“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至少包含以下三层意思:一是教学没有万能的方法,不能拘泥于形式化的方法,应灵活选用,即“无法”;二是方法不是最重要的,方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才是关键,即要“得法”;三是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必须先对各种教学方法至少对经典教学方法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即要“研法”。没有对经典教学方法的研究做基础,“教无定法”就可能变成了“无法”和“乱法”,“贵在得法”得到的就可能是假法、错法。因此,唯有循法而研,方能得法而用。
出处
《教育评论》
2018年第12期170-170,共1页
Education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