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国策的实行为新中国著作权法制的孕育提供了土壤。1990年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的诞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2001年中国《著作权法》的第一次修订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现实要求。自2001年始,中国著作权法制步入现代化轨道。21世纪以来互联网的普及给传统著作权法制带来革命性影响,著作权法制从此进入网络著作权历史时期。2001年之后中国著作权法制的发展依然不是被动性接受,而是为了顺应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演变为主动性适应。由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著作权法制建设大多是"拿来主义",中国著作权法制发展与进步面临理论储备不足和文化底蕴不够的难题,中国著作权法制的进步不仅停留在规范表层,已经是涉及"认识论"和"价值观"的深层次问题,中国著作权法制的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3期18-21,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