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教师应该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园要“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指出:“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16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与旧版相比,文字上变动最大的部分就是将安全独立编章,新增的第三章“幼儿园的安全”,从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园舍设备与教玩具的安全、幼儿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可以说是将“安全”二字渗透到了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
出处
《福建教育》
2018年第47期38-39,49,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