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作出总体部署以来,各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整合人员编制、完善机构职能,成效初显。处在这两项改革交汇点上的检察机关,面临着重大改革。对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必须契合我国现行改革趋势,在此基础上整合优化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并与国家权力机关做好职能衔接。最后,在总结各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相关立法工作,让改革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出处
《三峡论坛》
2019年第1期89-93,共5页
China Three Gorg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