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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县级部门的固定资产报告制度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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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结构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逐渐迈向经济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结构更加优化,政策更加完善健全,各行各业迸发出新的活力,市场竞争加剧,由于各行各业的不断转型,业务更加复杂多样,会计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经济环境的需要,在2017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继承了多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的经验与优点,是会计制度的重大突破,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时间较晚,因此,在我国的县级部门在进行会计制度的执行时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本文正是基于这种背景,首先阐述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内容,阐述在县级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时的一系列变化,其次,阐述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对我国县级部门会计核算的影响,最后阐述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我国县级部门针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的建议措施,以求通过建议措施对我国县级部门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提供参考借鉴,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和效率,最终促进我国县级部门固定资产报告制度的发展与进步。
作者 刘耀芳
出处 《金融经济(下半月)》 2018年第12期204-20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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