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做出调整。根据《通知》,从2018年11月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8年第12期11-11,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