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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成教育为土壤,家园合作开展劳动教育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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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3-6岁是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的关键期,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以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健康领域目标提出要培养幼儿的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幼儿劳动教育需要关注幼儿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的养成,但仅从幼儿园的角度出发,将劳动教育渗透到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还是不够的,家庭是幼儿最初的生活场所,幼儿的劳动技能的培养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做好家园联系工作,是幼儿园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幼儿园必须与家庭保持教育的一致性,采取有效的家园合作形式,家园共同开展劳动教育。
出处 《福建教育》 2018年第51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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