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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的“以德报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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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德报怨是老子的重要思想,其原文出于《老子》第63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有些解《老》者对《老子》第63章“大小多少,报怨以德”的经文提出质疑,如姚鼐、奚侗、马叙伦、蒋锡昌等,这是不可取的。帛书《老子》甲本正作“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可见今本《老子》第63章的内容无误)与该章义旨相关的第49章则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认为,在如何协调社会人际关系特别是如何解除矛盾、化解怨愤上,仅仅做到“善者吾善之”“信者吾信之”是不够的,只有做到“不善者吾亦善之”“不信者吾亦信之”,才是真正的“德善”“德信”,所以他主张以德报怨。此点,确乃显示出了道家的宽阔胸怀和超越精神。老子以德报怨的思想主要包含三层含义:其一,体现社会与人生的理想境界。以德报怨是道的呈现,乃为大善。其二,重视感化与宽容。其三,以德报怨,直在其中。对此,本文结合《老子》文本以及老学史上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论述。
作者 刘固盛
出处 《华夏文化》 2018年第4期5-11,共7页 Chinese Cultur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老学通史"(项目号14DB00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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