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华夏传统法治的历史根基与基础之一是法制。以"刑"和"礼"为基础,法制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形成于先秦时期,春秋时得到大发展,并形成法治的理念和基本思想;秦朝建立了封建君主人治主宰下大统一的中央集权法制国家,法制基本完整而健全,即全面确立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立法、司法和司法监察制度,奠定两千多年中华传统国家的政治制度基本格局和治国理政模式;在法制基础上,传统法治思想与理论到宋代基本定型,发展成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并形成治国理政的模式——"法治"模式。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法学理论,挖掘并分析、论述了法制的起源、演变和发展历程及其特点,以及法治思想、治国理政模式的发展脉络和法治传统的形成过程与特点及其对社会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
出处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Yan’an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