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新生育政策对孕产妇生育年龄及合并高危因素的影响,为制订有效的孕产期保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选取2011-2017年该地区孕期建立了围产保健卡并已结案的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按年龄分为高龄组、低龄组和中龄组,并根据《江苏省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评估。通过系统采集汇总孕妇基本信息及高危妊娠数据。结果近5年,该地区高龄孕妇占6.73%,低龄孕妇占0.29%,中龄孕妇占92.98%,高龄孕妇比例由2011年的3.84%上升至2017年的10.9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14.66,P<0.01);高龄孕妇高危因素发生率达72.31%,高龄孕妇孕期前3位的高危因素分别为瘢痕子宫、流产2次及以上和巨大儿,其所占比例分别为39.21%、26.38%和9.56%。42.9%的高龄孕妇存在一种高危因素、29.4%存在2种、27.7%存在3种及以上高危因素。2011-2017年间,瘢痕子宫和流产是高龄孕妇最主要的高危因素,从2015年起,两者排位发生改变,瘢痕子宫近3年连续排名首位。结论新生育政策下高龄孕妇数量逐渐上升,高龄孕妇高危妊娠发生率显著上升,须加强有针对性的高龄孕妇风险管理,保障母婴健康。
出处
《现代医药卫生》
2019年第1期82-84,共3页
Journal of Modern Medicine & Health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81773438)
江苏省第5期"333工程"培养资金资助项目(BRA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