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上位法的要求和促进民办教育的稳定健康发展,必须修订2004年公布并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该条例的修订涉及的重点问题包括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含义、民办教育的政府规制和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修改时应遵循立法规律,并注意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含义及法律性质应在总则中进行明确界定。
出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8BJY026)
2018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8B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