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资金之用于农业者,即谓之农业金融”。农业金融制度对于农业经济之发展至关重要,正如孙中山所言,中国“东南是收获,不见其丰,西北之荒芜,一如其故,此无他,无特别金融机关以为之融通资本故耳。”近代农业金融制度发迹于西方,我国从清末开始仿行西制,历经北京政府,在南京政府时期出现了较大的发展。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12年第1期87-96,共10页
Legal History Review
基金
201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jytq145
2013年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青年学者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民国时期川省基层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