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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的判定和实现——以上海实践为基础的考察 被引量:41

Judgment and Fulfillment of the Qualification Right of Homestead:Analysis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in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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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以后,上海新出生人口已经取消了农业户籍,统一登记为居民户籍;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紧张,上海已经10余年未分配宅基地;集体资产也已经以农龄股加土地股的方式实施了股份化。在此情况下,宅基地资格权的判定不能单纯以农业户籍为标准,应该首先尊重已有集体产权股份确定的效力,结合户籍、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等进行确定。其资格权的实现条件包括分户、不存在资格权消灭情形等,其实现的方式也不限于简单的一户一宅,而是包括宅基地的共有、货币化折价等多元方式。
作者 李凤章 Li Fengzhang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231-238,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改革研究"(项目号15BFX1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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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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