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相比原来的合作社法,新修订法最为重要的修订内容之一就是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相关章节。法律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人资格问题,明确了国家保障联合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主体地位,从而开启了联合社发展的新征程。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第1期14-14,共1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基金
2019年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委托课题"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方案调研"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