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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法原因给付是财产犯罪的对象 被引量:1

On the Payment of Unlawful Cause Is the Object of the Property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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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不法原因给付是否是财产犯罪的对象,现存的论述、说理偏于堆砌,缺乏逻辑,论述不够充分。肯定说的论述主要存在逻辑缺陷;否定说的论据存在瑕疵,论证前提存在争议;区分说只是对日本判例整理的总结,只给出了一个结论,并没有说明理由。肯定说比较合理,但笔者对其理由并不完全认可。对财产犯罪侵害法益提倡"法律—经济说",从微观路径着手,站在法教义学的角度认为,不法原因给付是财产犯罪的对象,对其侵害就是侵害了法益,不法原因给付也属于"他人财物"。
作者 付凡胜 FU Fansheng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59-67,共9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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