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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过程的“真实”促发习作的“真实”——以《难忘的老师(同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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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六年的语文学习,学生已有一定的语言积累,掌握了一定的语文知识,具备了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写人习作为例,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均有涉及,每一次习作训练的教学目标和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即将进入中学的六年级学生而言,写人习作的基本要求已经相对明朗。2011年版课标对第三学段的习作要求侧重于“个人”的“感受”,从“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等要求中可见一斑。为此,这一阶段的习作不应给学生过多的限制,要鼓励其不拘形式,自由表达,尤其要表达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作者 林睿
出处 《福建教育》 2019年第1期37-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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