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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立名”与“就需设项”:晚清广东的田赋征课 被引量:2

“Establishing Names for Things” and “Setting Up Items for Need”:The Levy of Feudal Land Tax in Guangdong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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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田赋是国家和行省赖以行政的基础,晚清时期各省田赋征收款目各有区别,广东田赋征税科目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科目设置和变化反映出该省财政需求、军政变迁和新政改革的运作轨迹。田赋征缴"因事立名"与"就需设项"是该省征税科目变化中的两项重要特征,各大类科目征额和税率差异明显,相当程度上体现出晚清行省税政嬗递的一面,这种变化为今人理解晚清"省税"提供了一个直观的截图。
作者 刘增合 Liu Zenghe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历史系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40-151,共12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晚清财政管控的制度演进与治国理财能力研究"(17AZS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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