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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满意就退费”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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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这份草拟稿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不满意申请退费;经医院核实确定无误后,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且退费范围仅限于文件所列医疗服务性收费项目。而医疗技术性项目(如手术费等)、医疗技术治疗效果及已耗用的卫生材料费不属于退费范围之内。
作者 玖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卫生人才》 2019年第1期30-30,共1页 China Health Human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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