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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农村配偶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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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读者苏某来电:我的户口在市区,我配偶的户口在农村,请问:我可以把户口与配偶迁到一起么?答:对投靠配偶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的,在现有“户口迁入的房屋必须为配偶或者其父母、子女所有”规定的基础上,此次《江苏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将政策放宽到拟迁入的房屋为被配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的也可办理。
出处 《农家致富》 2018年第24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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